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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依法厘清社区职责 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民政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13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依法厘清社区职责 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民政部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咸宁市建设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方案》要求,着力解决社区负担过重的问题,进一步厘清社区权责边界,明确社区工作事项,落实社区工作事务的配套政策和经费,切实为社区减负,为社区工作者减压,增强社区自治服务功能。

目前,社区工作事务繁杂,出具证明、协助政府工作等工作事项多,各部门、单位涉及到社区层面的工作,往往都安排给社区来落实或协助办理,社区还要接受一些不合理的工作任务或考核评比。加之部分工作人员待遇不高,导致人才留不住,影响了基层队伍建设。各地社区对工作负担过重反映较为强烈,社区减负势在必行。

二、起草目的

以社区减负增效为抓手,进一步厘清社区居委会和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权责边界,明确社区居委会工作事项,解决社区行政负担过重的问题,切实增强社区自治服务功能,促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

3.民政部、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136号)

4.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建设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咸办文〔2019〕67号)

四、起草过程

我市开展实验区创建工作以来,积极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试点,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级相关部门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嘉鱼县社区治理实验点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了“两精简三规范四提升”的工作举措,对社区各类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取消社区证明事项37项,取消工作任务摊派8项,确定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22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74项,进一步为社区减负增效。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民政局、咸宁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依法厘清社区职责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五、主要内容

《意见》提出了“两精简三规范四提升”的工作举措,精简社区工作机构和制度牌匾、精简社区会议和表格台账;规范社区印章管理和出具证明事项、规范社区依法履职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规范社区考核评比事项;通过党建引领社区治理能力提升、社区公共环境靓度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社区居民自治能力提升,促进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以附件形式列出《社区2类取消工作事项清单》《社区依法履职工作事项清单》《社区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为社区工作减负提供了参考依据。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依法 厘清社区职责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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